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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篇(九)

书名:《景岳全书》  作者:

一问寒热二问汗,三问头身四问便,五问饮食六问胸,七聋八渴俱当辩,九因脉色察阴阳,十从气味章神见。见定虽然事不难,也须明哲毋招怨。

上十问者,乃延医之要领,临证之首务也。明此十问,则六变具存,而万病形情俱在吾目中矣。医之为难,难在不识病本而施误治耳。误则杀人,天道可畏,不误则济人,阴德无穷。学人欲明是道,必须先察此要,以定意见,以为阶梯,然后再采群书,广其知识,又何误焉?有能熟之胸中,运之掌上,非止为人,而为己不浅也,慎之宝之。

一问寒热

问寒热者,问内外之寒热,欲以辩其在表在里也。人伤于寒则病为热,故凡病身热脉紧,头疼体痛,拘急无汗,而且得于暂者,必外感也。盖寒邪在经,所以头痛身疼。邪闭皮毛,所以拘急发热。若素日无疾,而忽见脉证若是者,多因外感。盖寒邪非素所有,而突然若此,此表证也。若无表证而身热不解,多属内伤,然必有内证相应,合而察之,自得其真。

凡身热经旬,或至月余不解,亦有仍属表证者。盖因初感寒邪,身热头痛,医不能辩,误认为火,辄用寒凉,以致邪不能散,或虽经解散而药未及病,以致留蓄在经。其病必外证多而里证少,此非里也,仍当解散。

凡内证发热者,多属阴虚,或因积热,然必有内证相应,而其来也渐。盖阴虚者必伤精,伤精者必连脏。故其在上而连肺者,必喘急咳嗽;在中而连脾者,或妨饮食,或生懊,或为躁烦焦渴;在下而连肾者,或精血遗淋,或二便失节,然必倏热往来,时作时止,或气怯声微,是皆阴虚证也。

凡怒气七情伤肝伤脏而为热者,总属真阴不足,所以邪火易炽,亦阴虚也。

凡劳倦伤脾而发热者,以脾阴不足,故易于伤,伤则热生于肌肉之分,亦阴虚也。

凡内伤积热者,在 痞必有形证,在血气必有明征,或九窍热于上下,或脏腑热于三焦。若果因实热,凡火伤在形体而无涉于真元者,则其形气声色脉候自然壮丽,无弗有可据而察者,此当以实火治之。

凡寒证尤属显然,或外寒者,阳亏于表,或内寒者,火衰于中,诸如前证。但热者多实,而虚热者最不可误;寒者多虚,而实寒者间亦有之。此寒热之在表在里,不可不辩也。

二问汗

问汗者,亦以察表里也。凡表邪盛者必无汗。而有汗者,邪随汗去,已无表邪,此理之自然也。故有邪尽而汗者,身凉热退,此邪去也。有邪在经而汗在皮毛者,此非真汗也。有得汗后,邪虽稍减,而未得尽全者。犹有余邪,又不可因汗而必谓其无表邪也。须因脉证而详察之。

凡温暑等证,有因邪而作汗者,有虽汗而邪未去者,皆表证也。总之,表邪未除者,在外则连经,故头身或有疼痛;在内则连脏,故胸膈或生躁烦。在表在里,有证可凭,或紧或数,有脉可辩,须察其真假虚实,孰微孰甚而治之。

凡全非表证,则或有阳虚而汗者,须实其气;阴虚而汗者,须益其精;火盛而汗者,凉之自愈;过饮而汗者,清之可宁。此汗证之有阴阳表里,不可不察也。诸汗详证载伤寒门。

三问头身

问其头可察上下;问其身可察表里。头痛者,邪居阳分;身痛者,邪在诸经。前后左右,阴阳可辩,有热无热,内外可分,但属表邪,可散之而愈也。

凡火盛于内为头痛者,必有内应之证,或在喉口,或在耳目,别无身热恶寒在表等候者,此热盛于上,病在里也。察在何经,宜清宜降,高者抑之,此之谓也。若用轻扬散剂,则火必上升,而痛愈甚矣。

凡阴虚头痛者,举发无时,是因酒色过度,或遇劳苦,或逢情欲,其发则甚。此为里证,或精或气,非补不可也。

凡头痛属里者,多因于火,此其常也。然亦有阴寒在上,阳虚不能上达而痛甚者,其证则恶寒呕恶,六脉沉微,或兼弦细,诸治不效,余以桂、附、参、熟之类而愈之,是头痛之有阳虚也。

凡云头风者,此世俗之混名,然必有所因,须求其本,辩而治之。

凡眩运者,或头重者,可因之以辩虚实。凡病中眩运,多因清阳不升,上虚而然。

如丹溪云∶无痰不作运。殊非真确之论,但当兼形气,分久暂以察之。观《内经》曰∶上虚则眩,上盛则热痛,其义可知。至于头重,尤属上虚,经曰∶上气不足,脑为之不满,头为之苦倾,此之谓也。

凡身痛之甚者,亦当察其表里以辩寒热。其若感寒作痛者,或上或下,原无定所,随散而愈,此表邪也。若有定处,而别无表证,乃痛痹之属,邪气虽亦在经,此当以里证视之,但有寒热之异耳。若因火盛者,或肌肤灼热,或红肿不消,或内生烦渴,必有热证相应,治宜以清以寒。若并无热候而疼痛不止,多属阴寒,以致血气凝滞而然。经曰∶痛者,寒气多也,有寒故痛也。必温其经,使血气流通,其邪自去矣。

凡劳损病剧而忽加身痛之甚者,此阴虚之极,不能滋养筋骨而然,营气惫矣。无能为也。

四问便

二便为一身之门户,无论内伤外感,皆当察此,以辩其寒热虚实。盖前阴通膀胱之道,而其利与不利,热与不热,可察气化之强弱,凡患伤寒而小水利者,以太阳之气未剧,即吉兆也。后阴开大肠之门,而其通与不通,结与不结,可察阳明之实虚,凡大便热结而腹中坚满者,方属有余,通之可也。若新近得解而不甚干结,或旬日不解而全无胀意者,便非阳明实邪。观仲景曰∶大便先硬后溏者不可攻。可见后溏者,虽有先硬,已非实热,矧夫纯溏而连日得后者,又可知也。若非真有坚燥痞满等证,则原非实邪,其不可攻也明矣。

凡小便,人但见其黄,便谓是火,而不知人逢劳倦,小水即黄;焦思多虑,小水亦黄;泻痢不期,小水亦黄;酒色伤阴,小水亦黄。使非有或淋或痛,热证相兼,不可因黄便谓之火,余见逼枯汁而毙人者多矣。经曰∶中气不足,溲便为之变,义可知也。若小水清利者,知里邪之未甚,而病亦不在气分,以津液由于气化,气病则小水不利也。小水渐利,则气化可知,最为吉兆。

大便通水谷之海,肠胃之门户也。小便通血气之海,冲任水道之门户也。二便皆主于肾,本为元气之关,必真见实邪,方可议通议下,否则最宜详慎,不可误攻。使非真实而妄逐之,导去元气,则邪之在表者反乘虚而深陷,病因内困者必由泄而愈亏。所以凡病不足,慎勿强通。最喜者小便得气而自化,大便弥固者弥良。营卫既调,自将通达,即大肠秘结旬余,何虑之有?若滑泄不守,乃非虚弱者所宜,当首先为之防也。

五问饮食

问饮食者,一可察胃口之清浊,二可察脏腑之阴阳。病由外感而食不断者,知其邪未及脏,而恶食不恶食者可知。病因内伤而食饮变常者,辩其味有喜恶,而爱冷爱热者可知。

素欲温热者,知阴脏之宜暖;素好寒冷者,知阳脏之可清。或口腹之失节以致误伤,而一时之权变可因以辩。故饮食之性情所当详察,而药饵之宜否可因以推也。

凡诸病得食稍安者,必是虚证,得食更甚者,或虚或实皆有之,当辩而治也。

六问胸

胸即膻中,上连心肺,下通脏腑。胸腹之病极多,难以尽悉,而临证必当问者,为欲辩其有邪无邪,及宜补宜泻也。夫凡胸腹胀满,则不可用补;而不胀不满,则不可用攻,此大法也。然痞与满不同,当分轻重∶重者,胀塞中满,此实邪也,不得不攻。轻者,但不欲食,不知饥饱,似胀非胀,中空无物,乃痞气耳,非真满也。此或以邪陷胸中者有之,或脾虚不运者有之。病者不知其辩,但见胃气不开,饮食不进,问之亦曰饱闷,而实非真有胀满,此在疑虚疑实之间。若不察其真确,未免补泻倒施,必多致误,则为害不小。

凡今人病虚证者极多,非补不可。但用补之法,不宜造次。欲察其可补不可补之机,则全在先察胸腹之宽否何如,然后以渐而进。如未及病,再为放胆用之,庶无所碍,此用补之大法也。

凡势在危急,难容稍缓,亦必先问其胸宽者乃可骤进。若元气多虚而胸腹又胀,是必虚不受补之证。若强进补剂,非惟无益,适足以招谤耳。此胸腹之不可不察也。

七问耳

耳虽少阳之经,而实为肾脏之官,又为宗脉之所聚,问之非惟可辩虚实,亦且可知死生。凡人之久聋者,此一经之闭,无足为怪。惟是因病而聋者,不可不辩。其在《热论篇》则曰∶伤寒三日,少阳受之,故为耳聋。此以寒邪在经,气闭而然。然以余所验,则未有不因气虚而然者。《素问》曰∶精脱者耳聋。仲景曰∶耳聋无闻者,阳气虚也。由此观之,则凡病是证,其属气虚者什九,气闭者什一耳。

聋有轻重,轻者病轻,重者病重。若随治渐轻,可察其病之渐退也。进则病亦进矣。若病至聋极,甚至绝然无闻者,此诚精脱之证,余经历者数人矣,皆至不治。

八问渴

问渴与不渴,可以察里证之寒热,而虚实之辩,亦从以见。凡内热之甚,则大渴喜冷,冰水不绝,而腹坚便结,脉实气壮者,此阳证也。

凡口虽渴而喜热不喜冷者,此非火证,中寒可知。既非火证,何以作渴,则水亏故耳。

凡病患问其渴否,则曰口渴。问其欲汤水否,则曰不欲。盖其内无邪火,所以不欲汤,真阴内亏,所以口无津液。此口干也,非口渴也,不可以干作渴治。

凡阳邪虽盛,而真阴又虚者,不可因其火盛喜冷,便云实热。盖其内水不足,欲得外水以济,水涸精亏,真阴枯也,必兼脉证细察之,此而略差,死生立判。余尝治垂危最重伤寒有如此者,每以峻补之剂浸冷而服,或以冰水、参、熟等剂相间迭进,活人多矣。常人见之,咸以为奇,不知理当如是,何奇之有?然必其干渴燥结之甚者,乃可以参、附、凉水并进。若无实结,不可与水。

九问脉色

脉色者,血气之影也。形正则影正,形斜则影斜,病生于内,则脉色必见于外,故凡察病者,须先明脉色。但脉色之道,非数言可尽,欲得其要,则在乎阴阳虚实四者而已。四者无差,尽其善矣。第脉法之辩,以洪滑者为实为阳,微弱者为虚为阴,无待言也。然仲景曰∶若脉浮大者,气实血虚也。陶节庵曰∶不论脉之浮沉大小,但指下无力,重按全无,便是阴证。《内经》以脉大四倍以上为关格,皆属真虚,此滑大之未必为阳也。形色之辩,以红黄者为实热,青黑者为阴寒。而仲景云∶面赤戴阳者为阴不足,此红赤之未必为实也。总之,求脉之道,当以有力无力辩阴阳,有神无神察虚实。和缓者,乃元气之来;强峻者,乃邪气之至。病值危险之际,但以此察元气之盛衰,邪正之进退,则死生关系,全在乎此。此理极微,谈非容易,姑道其要,以见凡欲诊病者,既得病因,又必须察脉色,辩声音,参合求之,则阴阳虚实方有真据,否则得此失彼,以非为是,医家之病,莫此为甚,不可忽也。诸所未尽,详后卷脉神章。

十问气味

凡制方用药,乃医家开手作用第一要着,而胸中神见,必须发泄于此。使不知气味之用,必其药性未精,不能取效,何神之有?此中最有玄妙,勿谓其浅显易知,而弗加之意也。

余少年时,每将用药,必逐件细尝,既得其理,所益无限。

气味有阴阳∶阴者降,阳者升。阴者静,阳者动。阴者柔,阳者刚。阴者怯,阳者勇。阴主精,阳主气。其于善恶喜恶,皆有妙用,不可不察。

气味之升降∶升者浮而散,散者沉而利。宜升者勿降,宜降者勿升。

气味之动静∶静者守而动者走。走者可行,守者可安。

气味之刚柔∶柔者纯而缓,刚者躁而急。纯者可和,躁者可劫。非刚不足以去暴,非柔不足以济刚。

气味之勇怯∶勇者直达病所,可赖出奇;怯者用以周全,藉其平妥。

气味之主气者,有能为精之母;主精者,有能为气之根。或阴中之阳者,能动血中之气;或阳中之阴者,能顾气中之精。

气味有善恶∶善者赋性驯良,尽堪择用;恶者气味残野狼,何必近之。

气味有喜恶∶有素性之喜恶,有一时之喜恶。喜者相宜,取效尤易;恶者见忌,不必强投。见定虽然事不难,也须明哲毋招怨。

明哲二字,为见机自保也。夫医患不明,明则治病何难哉?而所患者,在人情耳。人事之变,莫可名状,如我有独见,岂彼所知,使彼果知,当自为矣。何藉于我?而每有病临危剧,尚执浅见,从旁指示曰∶某可用,某不可用,重之曰太过,轻之言不及,倘一不合意,将必有后言,是当见几之一也。有杂用不专者,朝王暮李,主见不定,即药已相投,而渠不之觉,忽惑人言,舍此慕彼。凡后至者,欲显己长,必谈前短,及其致败,反以嫁谗,是当见几之二也。有病入膏肓,势必难疗,而怜其苦求,勉为举手,当此之际,使非破格出奇,何以济急?倘出奇无功,徒骇人目,事后亦招浮议,是当见几之三也。其或有是非之场,争竞之所,幸灾乐祸,利害所居者,近之恐涉其患,是当见几之四也。有轻医重巫,可无可有,徒用医名,以尽人事。及尚有村鄙之夫,不以彼病为恳,反云为我作兴,吁!诚可哂也。

此其相轻孰甚,是当见几之五也。有议论繁杂者,有亲识要功者,有内情不协者,有任性反复者,皆医中所最忌,是当见几之六也。凡此六者,俱当默识,而惟于缙绅之间,尤当加意。盖恐其不以为功而反以为罪,何从辩哉。此虽曰吾尽吾心,非不好生,然势有不我出者,不得不见几进止,此明哲之自治,所必不可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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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章节 景岳全书 总目录
卷之一入集·传忠录(上)
表证篇(四)
里证篇(五)
虚实篇(六)
寒热篇(七)
十问篇(九) (当前页面)
卷之二入集·传忠录(中)
神气存亡论(十二)
君火相火论(十三)
先天后天论(十四)
标本论(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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