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五音五味篇) 右征与少征调,右手太阳上。(此下十二条,并后九条,皆所以言六阳之表也。) 左商与左征调,左手阳明上。 少征与大宫调,左手阳明上。(义似不合。) 右角与大角调,右足少阳下。 大征与少征调,左手太阳上。 众羽与少羽调,右足太阳下。 少商与右商调,右手太阳下。(义似不合。) 桎羽与众羽调,右足太阳下。 少宫与太宫调,右足阳明下。 判角与少角调,右足少阳下。 HT 商与上商调,右足阳明下。(义似下合。) HT 商与上角调,左足太阳下。(义似不合。) 上征与右征同,谷麦畜羊果杏。 手少阴藏心,色赤味苦时夏。(此下五条,言五脏之里,以合四时五色五味也。) 上羽与大羽同,谷大豆畜彘果栗。足少阴藏肾,色黑味咸时冬。 上宫与大宫同,谷稷畜牛果枣。足太阴藏脾,色黄味甘时季夏。 上商与右商同,谷黍畜鸡果桃。手太阴藏肺,色白味辛时秋。 上角与大角同,谷麻畜犬果李。足厥阴藏肝,色青味酸时春。 大宫与上角同,右足阳明上。 左角与大角同,左足阳明上。(义似不合。) 少羽与大羽同,右足太阳下。 左商与右商同,左手阳明上。 加宫与大宫同,左足少阳上。(义似不合。) 质判与大宫同,左手太阳下。 判角与大角同,左足少阳下。 大羽与大角同,右足太阳上。 大角与大宫同,右足少阳上。(按∶此篇乃承前篇阴阳二十五人而详明其五行相属之义。但前节言调者十二条,后节言同者九条。总计言角者十二,征者六,宫者八,商者八,羽者七。有重者,如左手阳明上,右足太阳下,右足阳明下,右足少阳下。有缺者,如左手阳明下,右手阳明上,右手阳明下,左足太阳上,左足阳明下。且有以别音互入,而复不合于表里左右五行之序者。此或以古文深讳,向无明注,读者不明,录者不慎,而左右上下大少五音之间,极易差错,愈传愈谬,是以义多难晓。不敢强解,姑存其文,以俟后之君子再正。) 右征、少征、质征、上征、判征。 右角、HT 角、上角、大角、判角。 右商、少商、HT 商、上商、左商。 少宫、上宫、大宫、加宫、左角宫。 众羽、桎羽、上羽、大羽、少羽。(此上五条,结上文而总记五音之目也。五音各五,是为二十五人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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