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难曰:手足三阴三阳气已绝,何以为候?可知其吉凶否?然。足少阴气绝,则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温于骨髓。故骨髓不温即肉不着骨,骨肉不相亲即肉濡而却,肉濡而却,故齿长而枯,发无润泽,无润泽者,骨先死,戊日笃,己日死。 肾主骨,其荣发。戊笃己死,土胜水也。 足太阴气绝,则脉不荣其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泽则人中满,人中满则唇反,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 脾主肉,其荣唇,甲笃乙死,木胜土也。人中满,旧讹作肉满,依《灵枢》改。 足厥阴气绝,则筋缩引卵与舌卷。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故脉不荣即筋缩急,筋缩急即引卵与舌,故舌卷卵缩,此筋先死,庚日笃,辛日死。 肝主筋,聚于阴器而终于舌本,庚笃辛死,金胜木也。 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太阴者,肺也,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气弗荣则皮毛焦,皮毛焦则津液去,津液去则皮节伤,皮节伤则皮枯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丙日笃,丁日死。 肺主皮,其荣毛。丙笃丁死,火胜金也。 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色泽去,故面黑如黎,此血先死,壬日笃,癸日死。 心主脉,其荣色。壬笃癸死,水胜火也。 五阴气俱绝,则目眩转,转则目瞑。目瞑者,为失志,失志者,则志先死,志先死,则远一日半死矣。 五阴,五脏之阴也。五脏主藏五神,目瞑不见,神败光失也。 六阳气俱绝,则阴与阳相离,阴阳相离,则腠理泄,绝汗乃出,大如贯珠,转出不流,即气先死,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六阳,六腑之阳也。阳主外卫,阳亡表泄,故出绝汗。此篇全引《灵枢・病传》文,旧误在经脉中。而字句微异。其讹舛之甚者,依《灵枢》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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