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果实菜谷皆地产也。又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菜为充,是以草实曰 ,木实曰果。礼云:枣曰新之,栗曰撰之,桃曰□之, 梨曰攒之,则治果实有法矣。烹葵断壶,纪乎豳风,芥酱 羹,以养父母,则用五菜有道矣。牛宜 ,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则配五谷有方。然其物有不宜常食者,有不宜食者。经云: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人安可不知其所禁忌乎? □ 果子生食生疮。 【注】 果生之性,多湿多热而有毒,或生食之,故令生疮,腹胀作泄。 □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注】 凡果落地,隔夜尚不可食,而况虫蚁食者乎?见之者切不可食。 □ 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注】 凡食之物停留多日,或隔夜者,若有损处,即虫鼠所 之余,皆有毒伤人。 □ 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寒热淋沥病。 【注】 桃味甘酸性热,若多食者,令人热。入水浴者,则湿与热相搏,不得宣散,故令人外寒热,内成癃症也。 □ 杏酪不熟伤人。(一云:杀人) 【注】 杏味酸苦有毒,酪酿未熟,若食之,恐害人也。 □ 梅多食坏人齿。 【注】 梅味苦酸,若多食者,令人齿损。齿者骨之余也,因肾主液而合骨,故伤齿。 □ 李不可多食,令人腹胀。 【注】 李味酸涩,若多食,则中气不舒,故令人腹胀。 □ 林禽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注】 林禽味酸涩,多食则令百脉不得宣,故脉弱。 □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注】 『尚书』注:小曰橘、大曰柚。二者其味皆酸而性寒,若过食,则口虽爽而五味不知焉。 □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注】 梨味甘酸性寒,若过食则令人中焦寒,金疮产妇更宜戒之。 □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注】 樱桃、杏味酸性寒,若过食则伤筋骨。『内经』云:酸则伤筋。寒主伤肾,故伤筋骨。 □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注】 安石榴味酸涩,酸涩则气滞,肺主气,宜利而不宜滞,滞则伤损矣,故不可过食也。 □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集注】 程林曰:胡桃润肺消痰,何以动痰饮?因其性热,多食则令人火动,煎熬津液而为痰饮矣。 □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弱者,弥不可食,伤人。 【注】 枣性热生渴,味甘生满,羸弱者内热必盛,脾胃必虚,故令人寒热,尤不可食。 □ 猪骨(煅黑) 右一味,为末,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及漏脯等毒。 【方解】 以猪骨治果子毒,物性相制使然。治马肝毒者,以猪畜属水,马畜属火,此水□火之义也。治漏脯毒者,亦骨肉相感之义耳。 □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菌仰卷者及赤色者,不可食。 【注】 木耳诸菌,皆覆卷而生,若仰卷而生,形色皆异,必有毒也,故不可食。 □ 治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方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大豆浓煮汁饮;服诸吐、利药;并解。 【集解】 李□曰:闷乱欲死,毒在胃也,服吐、利药并解,使毒气上下分消也。 □ 食枫树菌而笑不止,治之以前方。 【集解】 李□曰:心主笑,笑不止,是毒气入心也。以前方治之则解耳。 □ 误食野芋烦乱欲死,治之以前方。 【集解】 李□曰:烦出于肺,烦乱欲死,故知毒气入肺也,亦用前方。 □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急治之方 ;多饮凉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浓煮豉饮之;并解。 【方解】 蜀椒味辛辣,性热有毒,闭口者其毒更胜。如桂与蒜,皆大辛大热之物,通血脉辟邪秽,以热治热,是从治之法也。冷水清凉解热,地浆得土气,以万物本乎土,亦莫不复归于土,见土则毒已化矣。饮豉汁者,吐以去其毒也。 □ 正月勿食□,令人面生游风。 【注】 □味辛散,通阳气而走头面,食生□过于发散,故面生游风。 □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注】 蓼味辛散,辛能走肾,二月卯木主令,肾主闭藏,若食之则伤肾,故曰:勿食。 □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注】 蒜辛热有毒,夺气伤神,三月阳气盛,故勿食。 □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注】 胡荽辛温开窍,四月阳气盛,八月阴气敛,若食此辛散之味,必伤神也。 □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注】 韭春食则香,夏食则臭,是月食之则乏气力。 □ 五月五日,勿食切生菜,发百病。 【注】 五月五日,天中节,是日纯阳,人当养阳以顺时,若食生菜,是伐天和,故百病发焉。 □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注】 茱萸辛热走气,六月阳气盛张,七月阴微将敛,若食此辛热之味,有伤神气也。 □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注】 姜性热,味辛辣,八、九两月,秋主收敛,过于辛散,故伤人之神。朱子晦庵云:秋食姜,夭人天年,谓其辛走气泻肺也。 □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人脉。 【注】 椒性热,味辛辣,十月阳气尽敛,若食此辛热之味,必损心伤脉。 □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萎。 【注】 『道藏』云:六阴之月,万物至此,归根复命,以待来复,不可食寒冷,生菜性冷,经霜则寒,若食此,是伐天和,故有此等证。 □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注】 薤味辛散走肺气,食之令人多涕唾。 □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注】 脾旺寄于四时之季月,生葵滑利伤脾,若食之则饮食不化,而发百病。 □ □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注】 初生芽者,含抑郁而未透发,故食伤心气。 □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注】 酒多湿,韭性热,湿热相合,令人病增。 □ 生□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甚。 【注】 □蒜皆不可共蜜食,若共食令人利下。 □ 枣合生□食之,令人病。 【按】 此义未详。 □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韭,令人心痛。 【注】 蜜与□及韭、蒜皆相反,虽食蜜后四日内,犹忌之,若犯令人心痛。 □ 生□和雄鸡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集注】 李□曰:此皆生风发火之物,若合食则血气更淖溢不和,故七窍流血。 □ 夜食诸姜、蒜、□等,伤人心。 【注】 此皆辛热辣物,夜属阴气,主收敛,不宜食而食之,则扰阳气,故曰:伤人心。 □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注】 此言不可过食,若过食则动气而胀也。 □ 薤不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注】 薤、韭同牛肉食,皆难□化,积而不消,则成症瘕。 □ 莼多食动痔病。 【注】 莼性滑有毒,滑而易下,故发痔病。 □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注】 野苣味苦性寒,若同蜜食,必成内痔。 □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虫。 【注】 白苣味苦性寒,奶酪味甘性热,一寒一热而成湿,湿成则生虫,故曰:不可食。 □ 黄瓜食之发热病。 【注】 黄瓜多湿有毒。程林曰:动寒热虚热,天行热病及病后,皆不可食。 □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背赤茎者,勿食之。 【注】 葵心有毒,背叶反常亦有毒,不可食。 □ 胡荽久食之令多忘。 【注】 胡荽辛温开窍,久食耗心血,故令人多忘。 □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注】 胡荽耗气,黄花菜破气耗血,皆病人忌食。 □ 芋不可多食,动病。 【注】 芋滞有毒,多食则脾困而胀生,故戒多食。 □ 妊娠食姜,令子余指。 【注】 余指,手多一指也。姜形类指,物性相感如此。 □ 蓼多食,发心病。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集注】 孙思邈曰:食蓼过多有毒,发心痛,以气味辛温故也。生鱼 属合食,则相犯夺气也。阴核痛,亦湿热致病耳。 □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注】 凡物性相反,不可同食,同食则成恶邪病。 □ 小蒜多食,伤人力。 【注】 小蒜辛温小毒,若多食气散,故伤心力。 □ 【按】 食躁式躁之「式」字,当是「或」字,应改之。 【注】 食躁或躁者,即今之食后,时或恶心,欲吐不吐之病也,故以豉汤吐之。 豉浓煮汁饮之。 □ □吻与芹菜相似,误食之杀人,解之方 【注】 太阴之精,名曰□吻,入口则死。葛洪云:□吻生处,无他草,茎上有毛。 荠 八两 右一味,水六升,煮取二升,温分二服。 □ 菜中有水莨菪,叶圆而光,有毒,误食令人狂乱,状如中风,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 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为病,发时手青腹满,痛不可忍,名蛟龙病,治之方 硬糖二、三斤 右一味,日两度服之,吐出如蜥 三、五枚,差。 【方解】 芹生陂泽之中,蛟龙虽变化莫测,其精焉能入此。大抵是蜥蜴虺蛇,春夏之交,遗精于此耳。且蛇嗜芹,尤为可证。按『外台秘要』云:蛟龙子生在芹上,误食入腹,变成龙子,饴、粳米、杏仁、乳饼煮粥食之,吐出蛟子大验。张机用硬糖治之,考『本草』并无硬糖,当是粳米、饴糖无疑。二物味甘,甘能解毒是也。 □ 黍 煮汁,数服之解。 【注】 『风俗通』云:烧 可以杀瓠。又云:种瓜之家不烧漆,物性相畏有如是也。人过食苦瓠,吐利不止者,以黍 汁解之,本诸此。 □ 扁豆,寒热者,不可食之。 【注】 扁豆性滞而补,如患寒热者忌之。 □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注】 小豆即赤豆也,性主利水,久食令肌肤枯燥。 □ 食大豆屑,忌啖猪肉。 【注】 大豆即黄豆也,若同猪肉食之,则闭气,故忌之,小儿尤当忌之。 □ 大麦久食,令人作□。 【集注】 李□曰:□疥同。盖麦入心,久食则心气盛而内热。『内经』曰:诸疮疡皆属心火。 故作□。 □ 白黍米不可同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注】 黍米多热,多食心烦。饴蜜味甘,多食中满。『食疗』云:黍米同葵食成痼疾。物性相反如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