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广东省河源县卫生局介绍了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癫狗病验方”(又名“狂犬灵”),即《金匮》下瘀血汤,方用大黄3钱、桃仁7粒、地鳖虫7只(活去足,酒醉死)、蜜3钱、酒1碗,煎至七分连渣服,不能饮酒的加开水兑服。小儿减半,孕妇不忌。空腹服后,观察大小便。小便如苏木汁、茶色,大便如鱼肠、猪肝色,便是狂犬咬伤,继续服药至大小便正常,方可停服。若药后大小便不呈猪肝色,即非狂犬咬伤,不必再服。
《汤头歌诀白话解》载此方,名“癫狗咬毒汤”:
癫狗咬毒无妙方,毒传迅速有难当。
桃仁地鳖大黄共,蜜酒浓煎连滓尝。
本方用桃仁七个(去皮尖),地鳖虫(即zhe虫)七个(活去足,酒醉死),大黄三钱,共研细末,加白蜜三钱,陈酒一碗煎,连渣服。治疗被疯狗咬伤。
因为三药都能去恶血,所以服后大便中有鱼肠、猪肝样的秽物,小便如苏木汁一般,是毒从二便排出,可免毒气攻心。服本方不拘剂数,以服后二便如常,是毒气已尽,即停服。否则,余毒不清,可能复发。如果服第一剂药后,二便如常,那就不是被疯狗所咬,可不必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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