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日,针对医院周边长期存在的“医托”诈骗犯罪团伙,北京警方成立由便衣、网安、朝阳分局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进行专项打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3人,依法刑事拘留109人,行政拘留1人。 “医托”由来已久,着实令人可恨,不仅在北京有,全国不少城市都存在。这些不法“医托”往往冒充“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身份现身说法,将求医者带到一些小门诊或“黑心”诊所就诊;再就是假扮医院“导医”或其他工作人员,欺骗患者或患者家属。那些受骗者大多是外地或农村来的患者,因为人地两疏,求医心切,稍不注意就上了这些不法“医托”的当。 诚然,“医托”的社会危害不小,既扰乱医疗市场秩序,又败坏医疗行业声誉,同时还损害患者的切身利益。不仅仅是损失财物,还可能耽误了病人最佳治疗时间。从这个意义上讲,从严从重打击“医托”一点也不为过。 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为何这么多年来,“医托”现象却还是久打不绝、铲除不净,且最终陷入“屡打屡现”的怪圈,致使其成为“顽症”?究其原因,笔者以为,一是因为“医托”本身很狡猾,他们多以团伙的形式行骗,而且正呈现出“一条龙”的发展趋势,即使被抓住取证也比较难。二是由于“医托”问题的处理涉及卫生、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打击难度大。三是医疗信息不透明,相关咨询服务滞后,使得患者缺乏有效的就医导向,在失去判断的依据之下导致上当。 由此看来,铲除“医托”这一医疗乱象中的“毒瘤”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程,必须打出“组合拳”。当务之急必须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决不容各大医院周边有“医托”生存的空间;同时还要逐渐实行医院责任倒查追究,对作为同谋的不法医疗机构进行查处。此次北京依法刑拘109人,也足以给其他地方针对此类执法起到参考作用。此外,有关部门也应当针对“医托”依赖的市场和环境,整顿中小医疗机构,尤其是对那些与“医托”勾结的中小诊所,应当重新审核资质、强化监督,对问题严重者理应果断取缔,不留后患。 当然,治标的同时必须治本,治理“医托”功夫还在“严打”之外。一方面,解决问题最根本的方法还是要想方设法让“医托”没有市场、没有获利的渠道。针对外地患者看病难的问题,各大医疗机构还应当主动作为,拓展医疗服务的空间,包括利用网络,把“门诊建在网上”,积极为外地患者释疑解惑、网上问诊。同时,各大型医疗机构还应当将拥有专家资质的医务人员在网上公开,让患者在网上就能查询到相关专家的专业特长、资质和出诊信息,当外地患者遭遇“医托”时能够鉴别真伪,进而让那些与“医托”勾结的“伪专家”显露原形。 另一方面,还应当积极寻求如何有效地推进公共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只有从目前我国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问题中找到、找准改革的着力点,构建起符合市场经济的医疗卫生体制,使医疗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配置,才能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民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之间的矛盾。如此,“医托”也就会不攻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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