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化学阉割”成为不少国家在执法领域的“新宠”。美国多个州均已通过施行“化学阉割”的法律。欧洲的丹麦、德国、法国、瑞士、英国等多国也都引进了此项惩罚措施,允许在罪犯自愿的原则上对其进行“化学阉割”。
1966年,美国人约翰·曼尼首次将人工合成的长效避孕注射液“醋酸甲羟孕酮”注射入一名和自己6岁儿子发生性关系的双性恋父亲身上。此后,这种药物就成为美国“化学阉割”的主要用药。
“化学阉割”听上去耸人听闻,但事实上它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宫刑”。实施“化学阉割”,不会以物理切割的方式除去人体的任何器官,也不会让男性终生不育。西方很多国家目前施行的“化学阉割”实质上只是一种荷尔蒙疗法。普遍的做法是为犯人注射抗雄性激素物质,从而控制性冲动并抑制勃起能力,因此又称“药物去势”。
无论是男女体内都含有雄性激素。男性体内的雄性激素主要源于睾丸和肾上腺分泌,这些激素除了让男性出现雄性特征发育外,还有其他生理作用,如增加肌肉量。此外,研究还表明,雄性激素还是人类“雄风”的源泉,该激素过多的人就会出现好斗和欲望泛滥的表现。
“化学阉割”可以抑制性欲,但它并不会造成绝育的后果。抗雄性激素的药物效果具有可逆性,一旦停止用药,则很有可能故态重生。研究表明,“化学阉割”确实存在危害犯人人身健康的副作用。虽然很多专家指出“化学阉割”不会真的使男人变成女人,但由于采用药物抑制雄性激素分泌,人体可能会出现脂肪含量升高、肌肉减少、体毛减少、乳房发育等症状,“男人至少可能变得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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