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硝、芒硝〔害〕生于卤地,刮取煎炼,在底者为朴硝,在上为芒硝,有牙者为马牙硝。置风日中,消尽水气,清白如粉,为风化硝。若经甘草水 过,即元明粉。究其功用,无坚不磨,无结不散,无热不荡,无积不推,可谓直往无前,无留碍之性也。非邪结下焦,坚实不可按者不用,恐误伐下焦真阴故也。病不由于邪热深固,闭结难通,断勿轻投。至于血涸津液枯竭,以致大肠燥结,阴虚精乏以致大热,骨蒸火炎于上,以致头痛、目昏、口渴、耳聋、咽痛、吐血、衄血、虚极类实等症,切戒勿施,庶免虚虚之咎。 〔利〕咸辛微寒,泻肾火,治阳强,能荡三焦肠胃实热,大泻下泄,与大黄功同。破血攻痰,软坚消食,又能通经堕胎。 〔修治〕采无时,青白者佳,黄者损人,赤者杀人。 元明粉功缓力少轻,明目清燥,推陈致新。朴硝,即皮硝。朴硝在下最粗而浊,芒硝在上质稍清,元明粉再经甘草水煎炼,尤为精粹。 苦参〔害〕虽能泄肾中之热,除湿热生虫为厉,然气味苦寒,能损肾气,肝肾虚而无热者勿服。 火衰精冷,真元不足,及年高之人,皆不宜服。 沈括《梦溪笔谈》云∶久用苦参擦牙,遂病腰痛,由其气伤肾故也。 〔利〕苦寒,入肾。除热祛湿,治痈肿疮疡,肠 下血,兼能利水,固齿明目,祛风杀虫。 苦参子,一名鸦胆子。治肠风下血,能清肝明目,功同槐实。 〔修治〕八月采子,十月采根,曝干,糯米浓泔一宿,其腥秽气并浮在水面上,须重重淘过,即蒸三时,取晒切用。 鲜生地〔害〕大寒凉润,必燥结有实火者,方可用。否则恐寒中,余同干地黄。 〔利〕苦寒微甘,大泻心肾实火,平血逆,除大热。 〔修治〕掘取鲜根洗净,竹刀切片,或捣汁用。 牡丹皮〔害〕气香而浊,极易作呕,胃弱服之即吐,凉血通瘀,故胃气虚寒,妇人血崩,经行过期不净,并妊娠者并忌之。若无瘀而血热妄行,及血虚而无外感者,皆不可用。 〔利〕苦辛微寒,入手足少阴厥阴血分,凉血去瘀生新,泻血中伏火,退无汗骨蒸。 治相火之功,胜于黄柏。红花者利,白花者补,宜分别之。 〔修治〕牡丹惟取白红单瓣者入药。二八月采根阴干,以铜刀劈破去骨,肉浓者佳。锉如大豆许,用酒细拌蒸干用,或切片酒炒用。 知母(见脾部) 滑石〔害〕性沉重降,能泄上气令下行,本利窍清暑之药。若病患脾虚下陷,及阴精不足内热,以致小水短少赤涩或不利,烦渴身热,由于阴虚火炽水涸者,皆禁用。脾肾俱虚者,虽作泄勿服。伤寒病当发表者,尤忌。表有邪,得此渗泄重降之品,必愈陷入里,而成败症矣。 〔利〕甘淡寒,入肺、脾、肾、膀胱四经。利小便,行积滞,宣九窍之闭,通六腑之结。 滑石利窍,非独小便也。上能利毛窍,下能利精窍,为荡热燥湿之剂,故清暑需之。 〔修治〕采无时。凡用滑石,白而润者良。先以刀刮净研粉,以丹皮同煮一伏时,去牡丹皮,取滑石,以东流水淘过,晒干用。惟青黑绿色有毒,不入药,用能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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