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编纂、校正、颁行的医书 宋王朝对医学事业较历代为重视,政府多次组织官员学者集体编纂医书,更建立专门机构校勘、刊行,医书得以广泛流传。 (一)政府组织编纂的医药学著作: 在药物学书籍方面宋政府曾7次组织人力、物力对大型药物学著作进行修订、校正。在方书和方剂学著作方面政府也曾4次组织医官集体编纂大型方书,并组织官铸针灸铜人,编纂针灸图经。最值得一提的是校正医书局的成立。 宋以前医籍多赖辗转手抄,流传,以致讹误、衍脱很多。宋政府在开国不久即诏令征集收购医书,进行整理、修订。嘉 二年(1057)仁宗采纳了枢密使韩琦的建议,设置校正医书局于编集院,集中了一批著名医家,对历代重要医籍进行校正工作,并命直集贤院掌禹锡、林亿校理、张洞校勘、苏颂等为校正,后又增命孙奇、高保衡、孙兆为校正。这是我国出版史上首次由政府设立的医书校正专门机构。校正医书局设立后,搜求佚书,征集众本,进行严肃认真地校正,“正其讹谬,补其遗佚,文之重复者削之,事之不伦者缉之”(见高保衡等《新校备急千金要方序》),几乎一言去取必有稽考。每完一书则作序陈述校正崖略并予以评价。随即奉请皇帝,亲览,然后交由国子监刻版刊行。经过校正的医书大部在熙宁间(1068~1077)陆续印行。宋代对医籍的校正和刊行对促进中国医学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使许多濒临亡佚的重要医籍得以保存;又得力当时的印刷术和造纸术的革新,改变了手工抄写的落后局面,使这些古代医籍能够刊行流传至今,在中国医学发展史上,其历史作用不可低估。 经校正医书局重修、刊行的医药书籍,现在可知的有: 1、王冰注《黄帝内经素问》,校正后改名为《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2、皇甫谧《针灸甲乙经》;3、张仲景《伤寒论》;4、张仲景《金匮要略方论》;5、王叔和《脉经》;6、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千金翼方》;7、王焘《外台秘要》;8、掌禹锡等《补注神农本草》;9、苏颂《图经本草》宋代刻书,可分为官刻本、家刻本和仿本三大系统,官刻本指的是政府机关刻书。官刻本又有中央和地方所刻的区别,中央所刻之书以秘书省国子监最为著名。当时国子监除镂刻经史外,也很注意校刻医药书籍,印行书籍还可公开售卖,并允许读者付款续印。中央官刻本以北宋时为多,地方官刻本则多见于南宋,南宋地方政府各司用公库钱刻印的书总称“公使库本”。此外,各州、军学、部学、府学、县学、宫以及书院也都有刻书。宋代印本书籍已大为普及,官刻的医书种类最多,数量最大。 北宋初中央官刻医书有;《开宝新详定本草》、《开宝重定本草》、《太平圣惠方》、《黄帝内经素问》;《难经》、《诸病源候论》、《铜人腧穴针灸图经》、《简要济众方》。校正医书局所刻刊行的医书计有《补注神农本草》等10部,已如上文所述。 南宋偏安江南后,国势衰弱、财力日础,因而中央官刻医书种数极少,仅三、四种。 北宋时期,地方官刻医书种类很少,主要有:熙宁二(1069)两浙东路茶盐司本《外台秘要方》40卷。南宋时期地方官刻医书种类和数量都比北宋时为多,主要有:司库副本9种,郡斋本8种、书院刊本10种。 此外,地方官也有医书刊刻,如《魏氏家藏方》、《医说》和《小儿痘疹论》等多种。 二、书商与医家个人列刻的医书 (一)书商刊本 书商所刻之书统称为坊刻本。宋代书坊有很大发展,有的刻书馆历史悠久,刻书流传广泛。宋代坊刻较多,以浙江杭州印的浙本为上、四川刻印的蜀本次之,福建刻印的闽本又称建本或麻沙本最下。 闽刻本主要有:《新编类要图注本草》等4种,麻沙刻本主要有《本草衍义》等4种。浙刻本及其他坊刻本主要有《增广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等4种。 (二)医家私人刊本 宋代医家多有私人出资命工刊刻自著或其他医书,以广流传。主要有史堪的《史载之方》;庞安时门生魏炳刊刻的《伤寒总病论);朱肱曾校刊《金匮要略方》、又刊刻自著《伤寒百问》及《南阳活人书》、《重校正南阳活人书》;阎季忠刊刻《小儿药证直诀);寇约刊刻《本草衍义》;严用和刊刻自著《严氏济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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