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创新 把握改革机遇乘势而上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第一年,“改革”、“创新”可以说是我国各行各业年初布局的关键词。对中医药事业而言,把深化改革化为挑战和机遇,切实把握服务人民健康“大局”,全面认清中医药发展“大势”,科学谋划中医药发展“大事”,尤为迫切而必要。 “近几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足‘观大势,谋大事’,尤其是过去一年,更抓住了医改带来的机遇,占据有利地位,及时出台发布了相关配套政策和工程,如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等。”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主任郑锦说,希望在完善政策和机制方面,进一步加强内外部协同机制,同时,内部应加强医、教、研的协同配合。 “‘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写入《决定》,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里程碑,直指中医药发展问题的要害。”主管中医药工作十余年的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邱德亮在小组讨论中振奋地表示:“以这次会议为标志,中医药事业将从职能到服务方式都有空前的转变。” “全面深化改革是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动力,期待政府能够进一步完善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机制,尤其在尽快落实相关政策方面加大力度。”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段云波的话表达了大部分参会代表对眼下抓住机遇改革创新的迫切心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乌兰对政策促进事业发展深有感触,“去年区政府出台了50条《关于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加强了主阵地能力,有效带动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加,极大地优化了蒙中医药发展环境”。 “12月31日我省卫生计生委挂牌,在人员整合过程中,我们局增加了6个编制,增加了近一半人手。”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甘培尚认为,在国家大部制改革、卫生部门调整的当下,公务员编制充足,“我们应紧紧抓住这个时机,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让更优秀的人才充实到中医药管理部门来。” 激发活力 瞄准需求深度推进医改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医疗费用上涨,在我国要达到医改总体目标,发展中医药事业,大有可为。”“在改革中发挥中医药作用,可以用‘广阔天地’四个字来形容。”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上午在大会的讲话,极大振奋了与会代表对中医药深度参与医改的信心和勇气。 改革要准确有序进行,首先必须瞄准问题和需求所在。作为第五讨论小组召集人,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郑进认为:“医改浮现的最大问题还是体系建设不完善。”比如,云南省129个县,只有80多个有中医院,三年医改大部分中医院服务能力薄弱、基础建设投入不够,这都成为制约发展的问题。 此外,“人才下不去”也是医改的大难题,尤其是边疆地区的县乡医院,更没有人愿意去工作。例如,位于中缅边境的西盟佤族自治县,县人民医院没有一人是原始本科生学历,很多边疆民族县中医院的原始本科学历人员甚至达不到10%。他提出,国家推行医改,首先要在政策导向上鼓励人才到下面去。 “在体制上很难实现突破,因此通过机制的改革来进行尝试,但在尝试过程中也面临着实施困难的问题。”虽然湖北省在推进中医药参与医改成绩不俗,但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刘学安仍然感到阻力不小,他建议说,“要稳步推进医药分开,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一定要通过医保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有些事,真到了该改改的时候了!”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方明金说,“比如,中医病名和科室名应该和老百姓的理解接轨,不要纠结于形式。如肺病科,很容易被百姓误解成“肺痨”,不如直接叫呼吸科简洁明了。又如咳嗽、胃脘痛,都是以症状病名,这既不如西医病名清晰,也不利于深入学术研究,改革导向要真正贴近老百姓的需求。”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董明培建议:“政府应加快研究出台购买中医药服务的政策,这是国际医改的大趋势。”他解释,用政府医保政策购买中医药服务的好处是,中医药服务产品具有价格成本优势,可以扩大并提高医改的惠民效果。 显示潜力 完善政策机制开综合处方 过去的一年,中医药在我国外交战略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也对中医药提出新要求,正如王国强副主任在主报告中所言:“中医药发展承载的内涵、外延远远超出了医疗卫生属性的范畴,涉及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 对应纳入国家战略的发展需求,“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还是管理体制”。邱德亮认为,推进改革的关键是“协调各部门,融入大卫生”,只有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协调各部门,才能真正做到“让中医药有人管,管中医药的人有底气;让中医药有人干,干中医药的人有尊严;让中医药有人信,信中医药的人有保障”。事实上,在吉林省的60个县(市、区)里,目前已有56家成立了中医药管理机构,改变了“高位截瘫”的管理体制,很多改革难题都迎刃而解。 “改革出活力,机制出成效。”方明金解释说,“机制是由各种政策构建的。”他系统梳理了眼下应该着重推进的三项改革:发展机制改革、中医药教育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同时要完善四方面政策,首先是完善财政投入倾斜政策,包括中医事业费必须由财政单列、中医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必须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对中医有专项补助、医改经费安排须明确中医占到一定比例、人员经费补助。 方明金认为,除了财政倾斜政策外,还应完善医疗机构支付制度、完善价格政策、完善人事政策,这些政策的共同指向,将构成中医发展的良好机制。 着力加强中医药法制规范建设,是2014年的工作重点。对此,山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张波说,“结合山西前段时间《中医药条例》的修订经历,我认为中医药法律建设首先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快立法进度,让法制建设成为未来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总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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