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第101条:“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病证无论在表或在里,只要有小柴胡汤见症,哪怕仅仅是一症,也就意味着单用表证或者单用里证无法完全解释见症者,此时单治表或单治里即属治不对证,而应当先予小柴胡汤(或小柴胡汤类方)和畅表里、通达上下,或在此基础上取用汗法或下法。
临床上,我们经常遇到对于某一具体病患,似乎可以辨为某一证或某一方证,但总有那么一、二症不支持。这时候,很多医者会选择忽视这一、二症的存在。细细品读《伤寒论》中对少阳病和小柴胡汤证的描述,我们可以感知到,作者对这类状况的处理是重视这一、二症的存在的,进一步思考,重新辨证。人们说太阳病见一口苦,其实也许并不是太阳病,而是少阳病(或太阳少阳合病);人们说阳明病见一胸胁苦满,其实也许并不是阳明病,而是少阳病(或少阳阳明合病)……如此类推,这实在为临床辨证开一法门。
《伤寒论》一书的伟大之处极多,其中之一是教给后学者:中医临证必须辨证,并且辨证一定要精细。
徐灵胎在《伤寒论类方》中指出:“故少阳之症,有兼太阳者,有兼阳明者,内中见少阳一症,即可用小柴胡汤,必能两顾得效。仲景所以独重此方也。”
也许,对于后世医者在临证中广用小柴胡汤,可从此理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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