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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缪刺

书名:《皇帝内经太素》  作者: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十八第六十三《缪刺论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三。

黄帝问岐伯曰:余闻缪刺,未得意也,何谓缪刺?岐伯曰:夫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经脉,内连五脏,散于肠胃,阴阳更盛,五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于五脏之次也,

此阴阳二邪俱盛,从于皮毛,至于五脏,故以五脏为次也。

平按:《甲乙》无“留而不去,入舍于孙脉”九字。“阴阳更盛”《素问》、《甲乙》作“阴阳俱感”。

如此则治其经焉。今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焉。[平按:《素问》新校正云:“全元起云:大络,十五络也。”]夫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与经相干,布于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入于经输,命曰缪刺。

如此至经,可疗经之脉输。若邪客皮毛孙络,溢于大络,而生奇病,左右相注,与经相干,乃至于布①四末,其气居无常处而不入经,可以缪刺之。

平按:“输”《素问》、《甲乙》作“俞”。“命曰”《甲乙》作“名曰”。注“生奇病”,“生”字袁刻作“主”。

①“于布”人卫本注曰:据经文疑倒。

黄帝曰:愿闻缪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为之奈何?其与巨刺,何以别之?

此问缪刺、巨刺之异。

平按:《甲乙》无“愿闻缪刺”、“为之奈何”二句。《素问》无“为之”二字。

岐伯曰:邪客于经也,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

先言巨刺也。邪气中乎经也,左箱邪气有盛,则刺右之盛经。以刺左右大经,故曰巨刺。巨,大也。

病亦有易移者,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中经,非络脉也。

左箱病已,右箱次病,名后病。今左箱病之未已,即右箱病起,故曰先病,名曰易移。如此之类,可巨刺之。

平按:“病亦有易移者”《素问》作“亦有移易者”,注云:“《甲乙》作病易且移。”今本《甲乙》作“亦有易且移者”。“左病未已”《素问》、《甲乙》作“左痛未已”。“必中其中经”,《素问》、《甲乙》作“必中其经”。

故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故命曰缪刺矣。

痛病在于左右大络,异于经络,故名缪。缪,异也。

平按:《甲乙》注云:“巨刺者刺其经,缪刺者刺其络。”

黄帝曰:愿闻缪刺奈何?取之如何?

以上②请广言缪刺也。

平按:注“以上”,恐系“以下”传钞之讹。

②“上”,仁和寺本作“下”,与萧按正同。

岐伯曰: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卒心痛暴胀,胸胁支满,

足少阴直脉,从肾上入肺中,支者,从肝出络心,注胸中,故卒心痛也。从肾而上,故暴胀也。注于胸中,胸胁支满也。以足少阴大钟之络傍经而上,故少阴脉行处,络为病也。

平按:《甲乙》“支”作“反”。

毋积者,刺然骨之前出其血,如食顷而已。左取右,右取左,病新发者五日已。

聚,阳病也。积,阴病也。其所发之病,未积之时,刺然骨前出血也。然骨在足内踝下大骨,刺此大骨之前络脉也。

平按:“出其血”,《素问》、《甲乙》无“其”字。《素问》“左取右”上有“不已”二字;“五日”上有“取”字。“病新发”,袁刻作“新病发”。

邪客于手少阳之络,令人喉痹舌卷,口干烦心,臂内廉痛,手不及头,刺小指、次指爪甲上内,去端如韭叶各一,壮者立已,老者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数日者也。

手少阳外关之络,从外关上绕臂内廉,上注胸,合心主之脉,胸中之气上薰,故喉痹舌卷、口干烦心、臂内廉痛、手不上头也。老者气血衰,故有顷已也。

平按:“手少阳”《甲乙》作“手少阴”,注云:“一作阳。”“烦心”《素问》、《甲乙》作“心烦”。“小指”《素问》、《甲乙》作“手中指”,《素问》王注云:“谓关冲穴,少阳之井也。”新校正云:“关冲穴出手小指、次指之端,今言中指者,误也。”注“外关”,袁刻误作“外开”,《甲乙经》:“外关,手少阳络,在腕后二寸陷者中,别走心者。”

邪客于足厥阴之络,令人卒疝暴痛,刺足大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男子立已,女子有顷乃已,左取右,右取左。

足厥阴亟沟之络,其别者循胫上鼻结于茎,故病卒疝暴痛也。疝痛者,阴之病也。女子阴气不胜于阳,故有顷已也。

平按:注“亟沟”,查足厥阴无亟沟,《甲乙经》云:“蠡沟,足厥阴之络,在足内踝上五寸,别走少阳。”“亟沟”恐系“蠡沟”传钞之讹。又注“循胫上鼻”,《素问》王注作“循胫上睾”,“鼻”恐系“睾”字传钞之误。又注“故病”,袁刻作“故痛”。

邪客于足大阳之络,令人头项肩痛,刺足小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立已,不已,刺外踝下三,左取右,右取左。

足大阳支正①之络,别者上走肘络肩,故头项痛也。足小指甲上与肉交处,此络所出处也。外踝下,亦此络行处也。

平按:“右取左”下,《素问》、《甲乙》有“如食顷已”四字。

①“支正”,人卫本注曰:据本书卷九《十五络脉》:“手太阳之别,名曰支正,其别者,上走肘络肩。”杨注引作足太阳之络,似误。

邪客于手阳明之络,令人气满胸中,喘息而支,胸中热,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手阳明偏历之络,其支者,上臂乘②肩上曲颊。不言至于胸,而言胸痛者,手阳明之正,膺乳③别上入柱骨下,走大肠属于肺,故胸满喘息支胸热也。以此推之,正别脉者皆为络。

平按:注“柱骨”《甲乙》作“巨骨”④,在肩端上行两叉骨间陷者中,手阳明脉之会。

②“乘”,萧本原作“垂”。今据仁和寺本改。

③“膺乳”,人卫本注曰:据本书卷九《十五络脉》,此前似脱“至”字。

④“巨骨”,人卫本注曰:《甲乙》卷二第一下仍作柱骨,不作巨骨,萧氏按语似误。本书卷十三《骨度》杨注:“缺盆左右箱上下高骨,名曰柱骨。”《素问・气府论》王注:“巨骨,穴名也。”

邪客于臂掌之间,不可得屈,刺其踝后,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为数,月生一日一,二日二,十六日十四。

腕前为掌,腕后为臂,手外踝后,是手阳明脉所行之处,有脉见者是手阳明络,臂掌不得屈者,取此络也。

平按:“二日二”下,《素问》、《甲乙》有“十五日十五”六字。

邪客于阳乔,令人目痛从内眦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合各二,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顷而已。

阳从足上行,至目内眦,故目痛刺足外踝之下中脉所生络也。

平按:注“中脉”当系“申脉”传写之讹,《素问》王注:“谓申脉穴,阳之所生也。”《甲乙经》:“申脉,阳所生,在足外踝下陷者中。”别本亦作“中”。

人有所堕坠,恶血在内,腹中满胀,不得前后,先饮利药,此上伤厥阴之脉,下伤少阴之络,刺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脉出血,刺足跗上动脉,不已,刺三毛上各一,见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人有堕伤,恶血在腹中,不得大小便者,可饮破血之汤,利而出之。若不愈者,可刺足内踝之下,大骨之前,足少阴之络,又取三毛厥阴之络。

平按:“恶血在内”《素问》作“恶血留内”,《甲乙》作“恶血留于内”。“血脉出血”,《素问》新校正:“疑血脉脉字是络字之误。”“刺足跗上”,《甲乙》无“足”字。“左刺右,右刺左”,《甲乙》“刺”作“取”。

善悲善惊不乐,刺如右方。

厥阴之脉入眼,故伤厥阴,虚而善悲及不乐也。志主惊惧,故伤少阴之脉,令人惊喜。俱用前方,刺三处也。

平按:“善悲善惊”《素问》作“善悲惊”,《甲乙》作“善惊善悲”。

邪客于手阳明之络,令人耳聋时不闻,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立闻,不已,刺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立闻,其不时闻者,不可刺也。

手阳明偏历之络,别者入耳会于宗脉,故邪客令人耳聋也。不时闻者,病成不可疗。

平按:“时不闻”《素问》、《甲乙》“闻”下有“音”字。“刺中指爪甲上”,《素问》王注疑是“小指爪甲上”,新校正以王氏之说非是,详《素问》注中。

耳中生风者,亦刺之如此数,左刺右,右刺左。

人觉耳中有风出者,是邪客手阳明络,故用方同之。

平按:“生风”,袁刻误作“出风”。“左刺右,右刺左”,《甲乙》“刺”作“取”。

痹往来行无常处者,在分肉间,痛而刺之,以月死生为数,。

有痹往来手阳明络分肉间,为痛痹也。从月一日至十五日,为月生也。从十六日至三十日,为月死也。

平按:“痹”上,《素问》、《甲乙》有“凡”字。“往来行”《甲乙》作“行往来”。

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数,针过其月数则脱气,不及月数则气不泻,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复刺如法。

用针之数,随气盛衰,盛则益数,衰则减数,辄过其数,必即脱气,不增其数邪气不泻,增减病仍不愈,刺如前法也。

平按:“月数”《素问》、《甲乙》作“日数”。“病已止,不已”《甲乙》作“病如故”三字。

月生一日一,二日二,十五日十五,十六日十四。

月生气血渐增,故其从增至十五日也。十六日后月减,人气渐衰,故从十四减至月尽,名曰月死也。

平按:《素问》“二”下,有“渐多之”三字;“十四”下,有“渐少之”三字。

邪客于足阳明之络,令人鼽衄下齿寒,刺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左刺右,右刺左。

足阳明丰隆之络,别者上络颈①,合诸经之气,下络喉嗌,故从鼽入于下齿,所以邪客令人鼽衄下齿冷也。手阳明经入下齿中,足阳明经入上齿中,不入下齿。今言齿寒者,足阳明络入下齿也。又寻络之生病处,不是大络行处者,乃是大络支分小络发病者也。

平按:《素问》“络”作“经”;“下齿”作“上齿”;“中指”作“中指、次指”,王注谓:“中指当是大指传写之误。”《甲乙经》注云:“《素问》注云:刺大指、次指。”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足中指爪甲上’,无‘次指’二字。盖以大指、次指为中指义,与王注同。”

平按:缪刺乃刺络所生病,故上文经云:“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故名曰缪刺。”王氏以足阳明之络作经,故下齿亦作上齿,复以中指为大指、次指之误,谓宜刺历兑穴,是直以络病为经病矣,不若杨注为允。

①“颈”,人卫本注曰:据本书卷九《十五络脉》,似是“头”字之误。

邪客于足少阳之络,令人胁痛咳汗出,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温衣饮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复刺之如法。

又足少阳光明之络,去足踝五寸,别走厥阴,下络足跗,不至于胁。足少阳正别者,入季胁之间,循胸里属胆,散之上肝贯心,上挟咽,故胁痛也。贯心上肺,故咳也。贯心,故汗出也。与肉交处刺络邪客处不得息者,亦肺病也。肺以恶寒,故刺出血已,须温衣暖食也。

平按:“胁痛”下,《素问》、《甲乙》有“不得息”三字。《甲乙》无“次指”二字。

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咽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气上走贲上,刺足下中央之脉各三,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足少阴大钟之络,别者傍经上走心包,故咽痛不能内食也。少阴②正经,直者上贯肝膈,络既傍经而上,故善怒气走贲上也。贲,膈也。足下中央有涌泉穴,少阴脉也。

平按:《素问》“咽”作“嗌”。“贲”《素问》王注谓“气奔”,新校正引《难经》谓“胃为贲门”。杨玄操云:“贲,鬲也。”与此注同,《素问》王注非是。注“足下”,袁刻误作“足上”。

②“少阴”,萧本误作“少经”。今据仁和寺本改。

邪客于足大阴之络,令人腰痛引少腹控□,

足太阴公孙之络,别者入络肠胃。足太阴别,上至髀合于阳明,与别俱行,上络于咽,贯舌中。故舌中央脉者,即足太阴别脉者也。此络既言至髀上行,则贯腰入少腹过□,所以腰痛引少腹控□者也。

平按:《素问》此节上有“嗌中肿”至“左刺右,右刺左”二十九字,本书在后“邪客于手足少阴、太阴”之上,王氏以为错简而迁于此节之上。

不可以仰息,刺其腰尻之解,两胂之上,以月死生为数,发针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尻解之两胂上,此络之腰刺也。胂,以真反。

平按:“仰息”,袁刻误作“生息”。“以月”上,《素问》、《甲乙》有“是腰俞”三字,新校正云:“全元起本旧无此三字。”

邪客于足大阳之络,令人拘挛背急,引胁而痛,内引心而痛,

足太阳飞扬之络,去踝七寸,别走少阳③,不至腰。足太阳正别,入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别入于肛,属于膀胱,散之肾,从膂当心入散,直者从膂上于项,复属太阳,故邪客拘挛背急引胁心痛。

平按:“内引心而痛”,《素问》无此五字,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均有此五字。”据此,则本书与全本同。

③“阳”,人卫本注曰:据本书卷九《十五络脉》,当是“阴”字之误。

刺之从项始,数脊椎侠背①疾按之,应手而痛,刺之傍三,立已。

脊有二十一椎,以两手侠脊当椎按之,痛处即是足太阳络,其输两傍,各刺三也。

平按:“应手而痛,刺之”,《素问》“而痛”作“如痛”,《甲乙》“刺之”作“刺入”。

①“背”,人卫本注曰:据杨注当作“脊”,与《素问・缪刺论》及《甲乙》卷五第三合。

邪客于足少阳之络,令人留于枢中痛,髀不举,刺枢中以豪针,寒则久留针,以月死生为数,立已。

又足少阳光明之络,去踝五寸,别走少②阴,不至枢中。足少阳正别,绕髀入毛际,合厥阴,别者入季肋间,故髀枢中久痛及髀不举也。留,停久也。豪针,如毫毛也,如虫虻喙也。静以徐往,微养之久留,以取痛痹也。

平按:“不举”《素问》作“不可举”,《甲乙》作“不得气”。“为数”《素问》无“”字。

②“少”,人卫本注曰:据本书卷九《十五络脉》,当是“厥”字之误。

治诸经刺之所过者不痛,则缪刺之。

刺十二经所过之处不痛者,病在于络,故缪刺也。

平按:《甲乙》“诸经”上无“治”字。“不痛”《素问》、《甲乙》作“不病”。

耳聋,刺手阳明,不已,刺其通脉出耳前者。

巨刺手阳明并商阳等穴,不已,巨刺手太阳出走耳听会之穴也。

平按:《甲乙》“通脉”作“过脉”。

齿龋③,刺手阳明,不已,刺其脉入齿中者,立已。

刺手阳明输三间等穴,不已,刺手阳明兑端穴。

平按:“刺手阳明”下,《甲乙》有“立已”二字。《素问》“齿中”下无“者”字。注“兑端穴”,查《甲乙经》手阳明无兑端穴,惟手三里穴在曲池下二寸,按之肉起兑肉之端,“兑端”恐即手三里穴④。

③“齿龋”,仁和寺本无“齿”字。又,萧本“龋”字右半部作“禺”,似为传写之误。

④人卫本注曰:“兑端”,《甲乙》卷三第十:“兑端,在唇上端,手阳明脉所发。”惟今本《甲乙》“端”误为“骨”,谅萧氏查之不得而以手三里当之也。

邪客于五脏之间,其病也,脉引而痛,时来时止,视其病脉,缪刺之,于手足爪甲上,视其脉,出其血,间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五脏之脉,引而有痛,视其左右病脉所在,可缪刺之。手足爪甲上,十二经脉井之络脉,故取之也。亦是取经井以疗络病也。

平按:“病脉”,“脉”字《素问》无。

缪传刺上齿。

足阳明络,左病右痛,右病左痛,可刺上齿足阳明络。

平按:《素问》“刺”作“引”。

齿唇寒痛,视其手背脉血者去之,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手阳明脉,入下齿中,还出侠口交人中,足阳明脉,入上齿中,还出侠口环唇,下交承浆,故取手阳明血络,以去齿唇痛也。足中指爪甲上,足阳明络,故亦取之。手大指、次指爪甲上,亦是手阳明络,故亦取之。皆视其病左右,缪刺之。

平按:“齿唇寒痛”《甲乙》无“痛”字,注云:“《素》多一痛字。”“足阳明”上,《甲乙》有“刺”字。

嗌中肿,不能内唾,时不能出唾者,缪刺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足少阴经,出然骨而上肺中,循喉咙,侠舌本,故嗌中肿,刺然骨前络脉也。

平按:《素问》此节在“邪客于足太阴之络”之上;“唾者”下无“缪”字。《甲乙》“左刺右,右刺左”,“刺”作“取”。

邪客于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络,此五络皆会于耳中,上络左角,

手少阴、足少阴、手太阴、足太阴、足阳明,此五经脉,手少阴通里,入心中,系舌本,孙络至耳中;足少阴经至舌本,皮部络入耳也;手太阴正别,从喉咙,亦孙络入耳中;足太阴经连舌本,下散舌下,亦皮部络入耳中;足阳明经,上耳前,过客主人前,亦皮部络入耳中。此之五络入于耳中,相会通已,上络于左角。左角,阳也。

五络俱竭,令人身脉皆动,而形无知也,其状如尸厥,

此之五络,为身纲纪,故此脉绝,诸脉乱动,形不知人,与尸厥死之相似,非尸厥也。

平按:“其状若尸厥”《素问》、《甲乙》作“其状若尸,或曰尸厥。”

刺其足大指内侧甲下去端如韭叶,

此刺足太阴隐白穴也。

平按:“甲下”《素问》、《甲乙》作“爪甲上”。

后刺足心,

刺足少阴涌泉穴也。

后刺足中指甲上各一,

刺足阳明历兑穴也。

平按:“中指”下,《素问》、《甲乙》有“爪”字。

后刺手大指之内,去端如韭叶,

刺太阴少商穴也。

平按:“之内”《素问》作“内侧”。

后刺少阴兑骨之端各一,立已,

刺手少阴神门穴也。此前五刺,皆中其经穴,以调络病。

平按:此节上,《素问》有“后刺手心主”五字,王注谓中冲穴,新校正谓:“《甲乙》不刺手心主,此五络亦不及手心主。王氏相随注之,非是。”

不已,以竹筒吹其两耳,其左角之发方寸燔治,饮以美酒一杯,不能饮者灌之,立止。

,耻历反,除也。耳中,五络会处也。左角,五络络处也。

平按:《甲乙》“耳”下有“中”字;“”作“剔”。《素问》“竹筒”作“竹管”;“方寸”作“方一寸”。

凡刺之数,必先视其经脉,切而顺之,审其虚实而调之,不调者经刺之,

不调者,偏有虚实也。偏有虚实者,可从经穴调其气也。

平按:“切而顺之”,“顺”《素问》作“从”,《甲乙》作“循”。

有痛而经不病者缪刺之,

循经候之不见有病,仍有痛者,此病有异处,故左痛刺右等,名曰缪刺。

因视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此缪刺之数也。

缪刺之处皮部络邪血,皆刺去之,名曰缪刺之法。数,法也。

平按:“因”《甲乙》作“目”。《素问》“因视”下有“其”字,《甲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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